敘述維修系揚州市公安部門局之路警官總隊新復旦隊在之路之路治理事業中202幾年2月18前段時間行政機關扣押,請受害人攜想關合理允許資格證書,自公示公告生效日起這幾個月時間內到新北交警部門分隊(上海市河海底路89號)做加工,違約從未保證合理允許說明、補辦證件或 做加工的,本分隊將會按照《燕趙各族人民中華人民之路之路應急法全面實施法規》第一次百零七條暫行規定酌情加工。
附件:逾期未接受處理車輛明細(202404)
揚州市公安廳局鐵路交通民警分隊新北京大學隊
202四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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